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 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,爰為積極擴大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。
轉知彰化縣政府訊息-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,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!
張貼日期: 2024-11-27 08:41:53 點閱: 207 (另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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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 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,爰為積極擴大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