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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109年7月27日修正發布「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」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0-08-13 10:28:20 點閱: 351 (另開新視窗)


主旨: 「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以臺教師(三)字第1090089762B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行政規則)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27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90089762C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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