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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銓敘部令釋有關公務員得否以街頭藝人身分從事藝文活動,涉及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及相關解釋一案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0-10-19 09:46:28 點閱: 309 (另開新視窗)


主旨: 有關公務員得否以街頭藝人身分從事藝文活動,涉及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及相關解釋一案,業經銓敘部作成109年9月30日部法一字第10949780641號令釋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9月30日部法一字第10949780642號函辦理。
二、 檢送銓敘部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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