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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,於聘任後如何核給事宜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1-01-04 11:43:13 點閱: 328 (另開新視窗)


主旨: 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,於聘任後如何核給事宜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23日臺教人(三)字第1090150021號函辦理。
二、 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附表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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