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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為辦理110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事宜,請已連續任教職滿10、20、30、40年之同仁於1月18日中午前繳交2吋證件照片及30字內感言至人事室彙辦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1-01-14 16:22:33 點閱: 404 (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0.1.14 府教社字第1100000234號函辦理。

二、查教育部9653()字第0960046905C號令: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」【詳如附件】,係以各級公立及已立案私立學校之在職專任合格教師,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,成績優良者為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對象;本(110)年度資深優良教師,年資採計至110731日止,年資須連續,中斷者重新起算。

三、初步審查本校服務滿10203040年之教師名單如下:
130年資深優良教師:姚信福組長1人。

220年資深優良教師:黃盈禎老師1人。
以上如有漏列或錯誤,煩請告知人事室補正。

四、上列同仁請繳交兩吋半身光面證件照片1張及30字內得獎感言於118日中午前送交人事室彙辦。謝謝配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