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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一案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1-08-02 11:57:08 點閱: 359 (另開新視窗)


主旨: 函轉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0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00095272號函辦理,並檢附前函影本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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