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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有關托嬰中心、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、社區式長照機構(不含團體家屋)、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等,配合疫情三級警戒調降至二級(自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),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1-08-02 13:54:51 點閱: 339 (另開新視窗)


主旨: 有關托嬰中心、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、社區式長照機構(不含團體家屋)、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等,配合疫情三級警戒調降至二級(自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),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7月27日總處培字第11000262071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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