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主旨: | 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4條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2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5895B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1份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5895E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 |
張貼日期: 2021-08-04 14:23:49 點閱: 324 (另開新視窗)
| 主旨: | 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4條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2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5895B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1份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5895E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