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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有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24日至110年9月6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,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,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1-08-26 15:42:04 點閱: 298 (另開新視窗)


主旨: 函轉教育部有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24日至110年9月6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,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,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6496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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