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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修正「教師借調處理原則」第1點、第2點,名稱並修正為「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」,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行政規則)1份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1-11-02 16:11:49 點閱: 321 (另開新視窗)


主旨: 修正「教師借調處理原則」第1點、第2點,名稱並修正為「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(二)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行政規則)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5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00131766B號函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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