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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8條、第9條之2、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第6條之1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3035A號令修正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6-10-19 16:40:26 點閱: 7 (290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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